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低温煤焦油溶剂萃取粗酚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低温煤焦油溶剂萃取粗酚中试项目拟建于渭北煤化工业园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烯烃厂区东北侧,该项目为中试项目,主要建设1套4kg/h的酚油萃取提酚中试装置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中试装置主要由萃取单元、萃取剂回收单元和除杂质单元组成,项目总投资662.28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
联系电话:029-81772078:
联系人:付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兴泰七街168号;
联系电话:029-81712562;
联系人:王工。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项目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KgC-P8kkIv1rVB4qYiI4g 提取码:a2lp,另外,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23日。
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