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低温煤焦油溶剂萃取粗酚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低温煤焦油溶剂萃取粗酚中试项目拟建于渭北煤化工业园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制烯烃厂区东北侧,该项目为中试项目,主要建设1套4kg/h的酚油萃取提酚中试装置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中试装置主要由萃取单元、萃取剂回收单元和除杂质单元组成,项目总投资662.28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
联系电话:029-81772078:
联系人:付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兴泰七街168号;
联系电话:029-81712562;
联系人:王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环境现状监测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实施环境现状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论证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和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件:公众意见表.pdf
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