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现代化工技术研究所第一、第二支部联合开展 “学以致用树形象 遵规守纪见成效”主题党员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30     作者:陈玥希 任静     文章来源:化工所     浏览量:417   分享到:

7月17日,化工所党总支组织开展了以“学以致用树形象 遵规守纪见成效”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化工所第一、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及相关项目部积极分子、职工代表参加了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开展主题教育“党员述学”活动与“书记讲学”活动;开展小讨论活动;为6、7月份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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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严良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总书记强调了科技对于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指出“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他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包括基础前沿研究的新突破、战略高技术领域的新跨越、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科技体制改革的新局面以及国际开放合作的新进展。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深刻总结了新时代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经验,并强调了科技创新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伟大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此外,总书记还强调了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通过学习,大家深入理解了我国科技事业的战略地位和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到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也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同时,也了解到我国在科技领域取得的显著成就和未来的发展目标,从而对自身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其次,赵欣乔同志领学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该条例作为首部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仅细化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界定及处分标准,还明确了处分的种类、适用条件和程序,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法规框架。通过学习,使大家能够深入理解条例的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条款,增强法治观念,明确行为底线,提升自我约束能力。对于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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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本次党员固定日活动邀请了张亮亮同志与张静文同志进行了“党员述学”。张亮亮同志从个人学习内容、学习态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作出汇报。张静文同志从“学党纪守初心使命”“强党性促实干担当”“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三方面进行了述学。通过本次“党员述学”活动,党员对自己的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学习成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展示,有助于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从而提升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促进了知识的传播、共享,也提升了党员之间分享学习心得、交流学习经验的效果。

接下来,徐婕同志围绕“先锋模范领航、彰显使命担当”进行了讲学。首先强调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意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科研工作的殷切期望,然后要求全体党员职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化工科研创新发展,接着通过案例带领学习化工科研领域的先锋模范精神,最后对所内工作提出建议与下一步改进方向。最后特别向大家强调,在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时更要坚定自信,积极探索,努力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出自己最大的主动性。通过书记讲学,党员们深刻认识到作为先锋模范的责任与使命,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家纷纷表示要立足岗位,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接着,党员代表姚文贵、柴志方等同志就如何发挥榜样先锋力量、推进化工科研工作展开深入而热烈的小讨论活动。他们一致认为,作为新时代的化工科研领域的党员,我们肩负着推动科技进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光荣使命。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率先垂范,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转化为推动科研工作的实际行动。同时,党员代表们还强调,发挥榜样先锋力量不仅体现在个人能力的提升上,更在于团队精神的凝聚和引领。我们要积极发挥党员在团队中的核心作用,通过自身的模范行为和良好作风,影响和带动周围同事共同进步。在科研攻关中,要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积极面对挑战和困难,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最后,大家为6、7月份入党的同志庆祝政治生日,并颁发生日贺卡与礼物。“政治生日”不仅是个人成长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更是对党员身份的一种深刻认同和纪念。党员们将会把这份来自党组织的关怀与激励将永远铭记在心中,成为他们前行道路上不竭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