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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6     作者:徐晶     文章来源:科研管理部     浏览量:1839   分享到:

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开展2016年“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各研究所(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落实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保持安全生产平稳向好态势,确保今年后3个多月实现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6年“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陕煤化司发2016592号)文件精神,研究院决定开展2016年“百日安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系列讲话及陕西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要求精神和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预防为主、过程控制、严格管理”的安全工作思路,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完善管理体系,明晰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强化技术管理和安全培训,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生产环境,不断推进研究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活动时间

2016922日至20161231

三、成立“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长:闵小建  沈兰禹

副组长:王苏健  孟延峰  郑化安  邓增社    

  员:研究院各部门、各研究所(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管理部,宋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四、“百日安全”活动目标

杜绝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涉险责任事故。

五、“百日安全”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单位始终要把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工程中心、技术中心要按照研究院《转发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研究院发201647号)文件要求,对照省安监局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对标检查手册》,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20161031日前将对标检查分析总结报告报研究院科研管理部。各研究所(中心)要配合科研管理部做好对标检查工作。

(二)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住不放。各实验室要严抓涉危试验审批、重要设备仪器使用管理、药品管理和现场试验操作规程的落实;专利专有产品事业部要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抓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技术交底、施工方案落实和特殊作业、现场安全巡查等工作,加强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工程中心要加强百吨级试验装置开车和催化剂生产车间的现场安全管理。

(三)加强安全基础管理

各单位对照本单位《2016年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表》,积极落实各项要求,年终考核总分达到900分以上。科研管理部于10月初和12月底分别进行2016年三、四季度的检查考核。

(四)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

各单位按照研究院《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科研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研究院发201610号)要求,进一步落实达标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2016年安全科研工作目标。

(五)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努力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改。

各实验室要认真落实研发员试验前后现场确认、项目组(试验区域)周查、研究所(单位)月查的隐患排查治理方式,并要将危险因素、隐蔽致灾因素、安全设施状态等工作纳入检查内容,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

专利专有产品事业部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施工方案、特种作业、票证、各类临建设施等的安全检查。

技术中心要健立建全重要设备仪器使用及使用前后安全确认台帐、公共用气台帐、药品柜药品存放登记表等台帐,加强华县试验基地原料存放和基建施工过程的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工程中心要重点做好催化剂生产车间的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切实抓好重点工作和时段的事故防范工作

化工所要认真落实万吨级输送床粉煤快速热解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做好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和开车期间的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开车安全顺利。专利专有产品事业部要加大对三个试验基地的特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和高处作业、边坡支护、现场用电、塔吊作业等特殊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建设期间的施工安全。各实验室要加强实验室水、电、气的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重要设备仪器使用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实验方案的审批、实验前后的安全确认等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科研。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一周中的周一和周五、一天中的9:0011:0014:0015:00,以及本单位开展各类活动等时段的事故防范。国庆节将至,各单位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和试车现场带班值班和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七)切实加强应急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按照新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科研实际,及时补充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备案,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要立即做出安排,年底前必须完成。同时,利用“11.9”消防日、冬季三防等重要活动,认真开展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认真检验预案的科学性、物质的完备性。要求演练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

(八)继续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年初制定的全年安全培训计划,逐一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培训计划。同时,要加强职工劳动技能、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的培训教育工作,在岗位描述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行设备仪器使用的手指口述工作,确保研发员落实岗位描述确定的各类注意事项、安全操作。

六、百安活动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的重要性。“百日安全”活动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研究院对各单位“百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奖惩机制,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科研实际和特点,组织开展好2016年“百日安全”活动,一是要成立“百日安全”活动管理机构,负责活动日常业务工作;二是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三是要有活动期间的重点工作和项目,要求重点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及时,考核奖罚具体;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利用广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安全”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活动氛围。

(三)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预控为核心,实验室以不安全行为为重点,基建施工现场、试车现场要以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为重点,查清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并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同时,要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始终摆在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四)各单位于926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安排报研究院科研管理部。活动期间,研究院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在活动中迟报瞒报事故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1711日前将“百日安全”活动总结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至研究院。

七、考核奖罚办法

(一)考核办法

“百日安全”活动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安全目标”占70分,“重点工作”占30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各单位年度安全工作情况和年终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评分。

(二)考核形式

集团公司考核研究院,研究院考核所属各单位,考核结果结合集团公司考核情况,由研究院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兑现。

(三)奖励标准

全面完成“安全目标”,对各考核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领导各奖励5000元;其他分管领导按上述标准的80%进行奖励。奖励金额=考核得分/100×奖励标准。

(四)处罚标准

活动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除不进行奖励外,要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重伤事故或重大涉险责任事故,每人次或每起涉险事故处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领导各4000元。

2、凡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处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领导各1万元;

3、其他分管领导均按上述标准的80%进行处罚。

(五)实现活动目标

对研究院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适当奖励。

 

(联系人:徐晶   联系电话:029-81772062

 

 

                                       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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